头部

《连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连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16:56: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永远铭记英雄烈士的牺牲和奉献,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为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公布施行;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同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0年、2022年我省相继出台了中央文件的配套文件,对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推动烈士褒扬工作更好服务备战打仗,有力彰显我市对英烈褒扬尊崇,亟需出台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二、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一)实施目标。加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

  (二)政策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的必然要求,衔接上位法规定,执行好决策部署;二是有利于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连州市实际有效衔接,加快推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为我市高标准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三、主要内容解读

  《连州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七个部分,共三十五条。

  第一部分,总则。从制定依据、指导思想、管理范围、保护标准、管理要求、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办法”进行整体设计。

  第二部分,规划建设。从统一规划,细化新建、迁建、改扩建审批流程,规范改陈布展建设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规划建设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三部分,申报、审核及评定公布。细化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申报、审核和公布工作要求,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申报材料要求。

  第四部分,保护管理运用。从不动产权属、保护范围、保护标志、文物保护、制度建设、捐赠管理等内容对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细化,推动保护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从免费开放,阵地作用和服务保障功能建设发挥,大众监督等方面进行细化,推动更好发挥红色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

  第五部分,考核评价。对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考核评价工作。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处置等进行规范。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本“办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及实施时间范围。

  四、制定或者修订的亮点

  一是坚持市委领导、市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二是明确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申报、审核及评定公布等有关程序流程。三是鼓励退役军人、烈士亲属、机关干部、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生到烈士纪念设施提供讲解宣传、祭扫引导、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工作。细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范,明确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连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9日


footer底部